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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人文之底蕴 昌法治之文明

发布时间: 2013/12/18 9:39:00 访问次数: 3634
 

 
 
 
 
  2013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此前我校以政治学科为主,针对初、高中学生的不同年龄特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
  11月15日,南校区政治组王珂老师在初一年级讲授了一节《走进宪法》的思想品德公开课,市教委《法制校园》期刊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本课以初一学生小明开学第一天发生的事情为主线,引导同学们关心国家大事,参与国家管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通过活动同学们认识到,宪法涉及了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从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家庭生活到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课后,老师向同学们赠送了一本《宪法》,要求同学们在对《宪法》学习和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搜集、整理校园中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的事例。
  11月25日,我校高二模拟法庭活动在中校区录课教室举行。范宏军副校长、曹雪莲副校长,模拟社团指导教师杨木易,以及现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的特邀嘉宾、学长赵希豪和李娴殊等人莅临会场,高一模拟社团的同学旁听了庭审。此次模拟法庭公开审理了消费者维权诉讼一案。庭审过程中,同学们从容、镇定、规范地完成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宣判等环节,紧张的对立、精彩的辩论,使整个庭审过程扣人心弦。评议环节中,特邀嘉宾赵希豪从公诉方表现、法庭语言等角度进行分析,旁征博引、妙语连珠的点评得到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模拟法庭”活动使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由知到明,最终将法熟于心,提升了同学们自我保护的能力与实力。11月27日,杨木易老师代表学校参加了北京市教委组织的市级法制教育展示活动,在大会上与人大附中代表一同展示了学校以模拟社团活动为载体所开展的普法活动。
  个人的成长与社会、与时代是分不开的,学校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平台进行实践、交流和学习。我校的普法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使同学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不断增强。(撰稿 杨木易 王珂 曹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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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链接: 
  全国法制宣传日标志的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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